恆勤集團(08331.HK):針對佳木公司訴訟事項 法院裁定公司勝訴
格隆匯1月25日丨恆勤集團(08331.HK)公佈,針對佳木公司提出訴訟事項,香港高等法院已於2021年1月20日作出判決,裁定公司勝訴。法院認為,被吿傳喚的證人卓先生(自稱為被吿代表)並不誠實。法院發現,其在作證過程中多次故意迴避回答,似乎並不願協助法院瞭解被吿的業務範圍和規模。此外,法院認為,被吿證人有時提供的證據與其先前在證人證詞中陳述的內容相悖,或對被吿正在提出的案件作出重大改變,或法院認為證據根本不屬實。法院亦認為,總體情況令人對被吿向法院提交的某些文件的真實性產生極大懷疑,法院不接受被吿提供的各種文件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判決載於www.judiciary.hk。
根據判決,被吿應向公司支付餘下按金853萬港元,自2018年3月31日起至判決日按匯豐的最優惠利率+1%計息,其後按判決利率計息,並應支付公司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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