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保險有關的業務利得稅寬減擬於3月19日開始生效
政府今日(15日)在憲報刊登附屬法例,以期在今年3月19日實施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新利得稅寬減措施。《2020年稅務(修訂)(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利得稅寬減)條例》在去年7月制定,為直接保險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險業務、直接保險人的特定一般保險業務,以及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特定保險經紀業務,調低利得稅稅率50%(即稅率為8.25%)。
政府已在憲報刊登兩項附屬法例,將於本月2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這些利得稅寬減將促進香港海事保險及專項保險業務的發展,並有助提升保險業的競爭力以把握新機遇,包括「一帶一路」建設帶來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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