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通訊頻媒(00309.HK)擬對陳振和及劉紹雄展開法律程序
格隆匯12月10日丨新華通訊頻媒(00309.HK)公告,公司董事會成立董事委員會(由公司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以就陳振和先生的嚴重不當行為、違反董事謹慎責任及╱或受信責任對其行為作出進一步調查。獨立董事委員會已完成調查,並建議董事會對公司前任執行董事陳先生及公司前任公司祕書兼前任財務總監劉紹雄先生展開法律程序。
於2020年12月9日,公司及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新華通訊頻媒有限公司(統稱原告人)於區域法院向陳先生(第一被告人)及劉先生(第二被告人)發出傳訊令狀,內容有關被告人違反僱傭合約及第一被告人違反受信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未經董事會同意加薪以及申索及╱或批准不合資格醫療開支。原告人向第一及第二被告人索償的金額(連同利息、成本及其他濟助)分別約為900,000港元及8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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