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禍起永煤債違約事件,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捲入風暴口。11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官網發佈消息稱,海通證券及其子公司涉嫌為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控股”)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等違規行為,將對其展開自律調查。
最近一段時間,信用債市場頻繁出現違約,而高等級信用債永煤債的突發違約直接引爆市場情緒。11月18日,交易商協會官網消息稱,在對永煤控股開展自律調查時,發現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涉嫌為發行人違規發行債券提供幫助,以及涉嫌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交易所市場公司債券。
11月10日,永煤控股發佈公告稱,因流動資金緊張,“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違約本息金額共計10.32億元。公開資料顯示,永煤控股是河南省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控股股東為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河南省國資委。
永煤債違約一事發生後引起市場一片譁然。券商投行人士何南野評價,“永煤控股屬於國企,相比民企,其違約對市場的負面影響是比較大的,對整個信用債市場都是較大的衝擊,也對信用債價格和利率產生了較大的波動” 。根據中國貨幣網顯示的債券上市流通公告,“20永煤SCP003”“20永煤MTN006”債券主體評級均為AAA級。
11月12日交易商協會發布公告稱,永煤控股於2020年10月20日發行“20永煤MTN006”後迅速發生實質性違約,將對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風險並充分披露、是否嚴格履行相關職責啟動自律調查。
截止發稿,海通證券股價跌超6%,報13.08元。
在前述11月18日發佈的公告中,交易商協會還提到將對海通證券及其相關子公司開展自律調查。如調查中發現相關機構存在操縱市場等涉嫌擾亂市場秩序的惡劣行為,將予以嚴格自律處分,並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針對此事可能對公司業務造成的影響,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海通證券董祕辦,但電話未被接聽。不過,11月18日晚間,海通證券緊急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自律調查的相關工作,嚴格執行交易商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業務規範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要求,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那麼,海通證券若在自律調查中確認存在違規行為,又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罰?“若確認違規,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按照違規程度的不同,可能處以通報批評、罰款等相關處罰。受處罰可能對公司業務產生不利影響。一是會導致客户的流失,新業務開發受阻。二是影響公司的品牌聲譽,對公司其他業務也造成不利的影響。”何南野評價道。
何南野還提到,對於該事件,海通證券需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把控。一是對該事件啟動應急機制,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二是開展自查,重新梳理內部內控機制,發現問題點,進一步防範風險的產生。三是重新改革公司的激勵機制,對業務人員進行適當的收入遞延。
三季報顯示,2020年前三季度,海通證券營業收入282.5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0.6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5.02億元,同比增長15.12%。
隨着市場上債券違約頻發,券商作為承銷商和受託管理人受到行政處罰和民事追責的事例不斷增多,亟待敲響風控警鐘。
針對券商在承銷債券時需要注意及規避的問題,券商業資深人士王劍輝認為,大概有三方面。首先,承銷商可能在盡調層面不充分,沒有在風控提出相關意見時高度重視或採取防範性措施。其次,在債券發行時可能面臨不能足額發行甚至發行失敗的情況,因此承銷商出於私利會去組成承銷團以保證債券發行成功,而在向承銷團推薦的過程中可能存在對相關信息不完全披露的可能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誤導市場。此外,承銷商也可能在定價上存在誤導行為,使發行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情況。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年內已有多家券商因債券承銷業務而“栽跟頭”,7月19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發佈公告稱,國泰君安、海通證券、中金公司、平安證券、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天風證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等8家公司在中核融資租賃公司債券發行招標過程中,存在承銷費報價偏低的情況,引發市場質疑。同時,中證協宣佈對相關事宜啟動自律調查,並對相關機構採取自律措施。
此外,券商因承銷債券違規而收罰單的情形也屢見不鮮。比如6月30日,證監會接連下發7張罰單,對6家券商及1名業務負責人點名批評,處罰原因均與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涉及券商包括紅塔證券、山西證券、萬和證券等。處罰結果有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或對相關負責人採取監管談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