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9日丨永義國際(01218.HK)與高山企業(00616.HK)聯合公佈,2020年11月5日,永義及高山訂立買賣協議,據此(其中包括),永義擬向高山收購公司AAbove Ace Limited及公司BSuccess Edge Limited的全部已發行股份,高山同意促使出售貸款轉讓給永義,總代價為11億港元(可予調整)。
於2020年9月30日,公司A及公司B欠高山的股東貸款分別約為4.84億港元及1.99億港元。
2020年4月6日,公司B(為買方)與吳桂東(為賣方)訂立買賣協議,內容有關買賣Nice Able全部已發行股本及所欠的股東貸款,其中連同其附屬公司順滿,為物業B的各自登記業主。原始收購成本約2.99億港元。Nice Able收購事項已於2020年6月22日完成。
2020年8月18日,高山為重新發展整個該地段而已根據該條例向土地審裁處提交有關售賣93號樓宇及95號樓宇的所有不分割份數(按照該條例的規定,包括由集團擁有者)的命令的申請,旨在該拍賣中投標並收購由該等登記業主持有的餘下單位,佔93號樓宇及95號樓宇合共不分割份數約8.33%。2020年10月14日,土地審裁處已定於2021年1月12日及13日進行有關申請的該聆訊,而於該聆訊進行後,預期土地審裁處將(其中包括)頒令以公開拍賣方式售賣93號樓宇及95號樓宇,並設定底價及該拍賣的日期。高山亦尋求於頒佈售賣令前與該等登記業主訂立協議進行部分或所有可能收購事項。該等物業從高山轉移到永義不會影響售賣令申請。
該等物業(i)公司A的唯一重大資產(透過全資附屬公司)為物業A,包括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為海旁地段第245號A段的9分段、3分段、8分段及1分段的整幅土地及建築於其上的宅院、建築及樓宇,即香港堅尼地城爹核士街1B、1C、1D及1E。物業A於1962年落成。物業A的實用面積及註冊地盤面積分別約為16876平方尺及約4940平方尺;及
(ii)公司B的唯一重大資產(透過全資附屬公司)為物業B,包括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為海旁地段第245號A段的餘段及海旁地段第245號A段的7分段的整幅土地及建築於其上的宅院、建築及樓宇的約91.67%同等不分割份數,即香港吉席街93和95號(除餘下單位外)。物業B於1962年落成。物業B的實用面積及註冊地盤面積分別約6691平方尺及約2183平方尺。
這些構成該等物業。該等物業(包括餘下單位)合併地段的總實用面積及註冊面積分別約24224平方尺及約7123平方尺。
公告日期,永義透過運榮、Landmark Profits及佳豪持有合共275,687,665股高山股份,佔高山已發行總股本約29.60%,併為一名高山的主要股東及高山的關聯人士。據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按買賣協議及出售事項構成高山之一項關聯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公告、申報及高山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永義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0年11月10日上午九時正起永義股份交易在聯交所復牌;高山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0年11月10日上午九時正起高山股份交易在聯交所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