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明确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为稳定行业预期,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於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通知指出,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後,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後,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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