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5日丨秦港股份(03369.HK)公佈,2020年9月14日,滄州渤海港務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民終39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
1.撤銷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冀09民初395號民事判決;
2.滄州渤海港務共支付中建六局涉案工程款人民幣10,432,615.73元;
3.以欠付工程款人民幣10,432,615.73元為基數,自2010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滄州渤海港務支付中建六局75%的資金佔用損失;
4.駁回中建六局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一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89,791元,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由中建六局承擔人民幣200,423元,由滄州渤海港務承擔人民幣94,368元。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77,447.75元,由中建六局承擔人民幣5,038.75元,由滄州渤海港務承擔人民幣72,409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