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1日丨金沙中國有限公司(01928.HK)公佈,於2020年3月27日,公司訂立豁免及修訂申請函,以修訂2018年SCL信貸融資("原豁免函")。於原豁免函中,代理及2018年SCL信貸融資的放款人方已同意(其中包括)就2020年1月1日(包括當日)開始直至2021年7月1日(包括當日)期間的任何財政期間(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外),在各情況下,豁免對公司確保(i)於任何財政季度的最後一日的綜合槓桿比率不會超過4.00比1.00及(ii)於任何財政季度的最後一日的綜合利息覆蓋比率大於2.50比1.00的規定。
於2020年9月11日,公司就2018年SCL信貸融資(經修訂、重列、修訂及重列、補充並以其他方式修改,包括以原豁免函修改)的若干條文與代理(為其本身及代表安排人及放款人以及該協議不時的訂約方)訂立豁免延長及修訂申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