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11日丨鄭州銀行(06196.HK)發佈公告,該行金水東路支行就與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高新科技企業加速器開發有限公司、郭留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於近日收到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
本次訴訟事項的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一(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償還借款該金339,819,968.00元、利息16,799,110.57元及複利347,240.93元(利息、罰息、複利暫計至2020年7月26日,自2020年7月27日起的利息、罰息、複利按照合同約定另行計算至全部債務清償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鄭州高新科技企業加速器開發有限公司)、被告三(郭留希)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同承擔該案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及原告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截至該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該行已對該筆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預計上述訴訟事項不會對該行的該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