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1日丨粵海置地(00124.HK)然宣佈,於2020年6月11日,公司的全資附屬置地深圳與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粵海控股已訂立《委託管理服務協議》。
根據託管服務協議,粵海控股同意按託管服務協議條款規定及受制於相關適用法律,將其三間於中國從事房地產發展及投資業務的全資附屬公司("該等託管公司")的若干事項委託予置地深圳管理;及置地深圳同意就前述安排提供相關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於:(1)決定或審議批准該等託管公司的年度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決定或審議批准該等託管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及(3)對該等託管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指導、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根據託管服務協議,委託管理服務期限為三年,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包括首尾兩天)。根據託管服務協議,置地深圳將就其提供的委託管理服務每年向粵海控股收取委託管理服務費用合計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
在託管服務協議有效期內,如粵海控股新增房地產發展業務,其將與置地深圳協商交由置地深圳提供託管服務協議項下的委託管理服務,或按出售予第三方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將該等房地產項目出售予集團。此外,在託管服務協議有效期內,置地深圳同意該等託管公司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使用"粵海置地"的品牌。
訂立託管服務協議有助集團充份掌握該等託管公司的業務及其房地產項目具體情況,並增強集團房地產業務的綜合管理及發展能力。儘管現時粵海控股並無具體計劃向集團注入任何該等託管公司資產或房地產項目,董事會認為,訂立託管服務協議可使集團更有效地評估現有業務與該等託管公司資產之協調性及未來整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