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日丨五龍動力(00378.HK)及五龍電動車(00729.HK)聯合公佈,根據上市規則,五龍電動車及五龍動力需於2020年6月30日或的前刊發2019/2020全年業績,及於2020年7月31日或的前向股東寄發五龍電動車及五龍動力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報。五龍電動車董事會及五龍動力董事會將盡最大努力取得完成審核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及記錄,惟儘管五龍電動車董事會及五龍動力董事會盡了最大努力,但五龍電動車及/或五龍動力仍有可能無法(1)於2020年6月30日或的前刊發2019/2020全年業績;及(2)於2020年7月31日或的前向股東寄發2019/2020年年報。
根據上市規則,2019/2020全年業績的可能延遲刊發及2019/2020年年報的可能延遲寄發倘發生,將構成分別不遵守上市規則第13.49(1)及13.46(2)(a) 條,在該情況下,五龍電動車及/或五龍動力將要求其各自的股份於聯交所暫停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