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0日丨天津港發展(03382.HK)公佈,2016年至2019年期間,天津港焦炭碼頭的一個銀行賬户向1家公司(涉嫌收款方)進行了合共人民幣1.539億元的付款交易,涉嫌收款方並非天津港焦炭碼頭的供應商。
獨立法證調查發現該等付款交易均沒有記錄且未獲授權,主要透過網上銀行進行,以及偽造該銀行賬户的結單及若干其他文件以隱瞞該等付款交易。經比較(1)獨立取得的天津港焦炭碼頭銀行賬户結單的實際結餘以及(2)天津港焦炭碼頭的賬簿所記錄的銀行賬户結餘後,確認差額為人民幣1.539億元,並確認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各年度的涉及金額分別為人民幣460萬元、人民幣1,765萬元、人民幣6,375萬元及人民幣6,790萬元。
經審閲獨立取得的天津港焦炭碼頭銀行賬户結單及天津港焦炭碼頭的賬簿記錄,除人民幣1.539億元的付款交易外,並沒有發現從天津港焦炭碼頭的銀行賬户向涉嫌收款方的其他付款交易,亦沒有發現未有記錄在天津港焦炭碼頭的賬簿的任何其他付款交易。
集團綜合財務報表已就該事件所導致的人民幣1.539億元損失作出調整。天津港焦炭碼頭現有的貨幣資金能夠滿足正常營運需要、無有息負債。此外,天津港焦炭碼頭近期無大額投資計劃和資金支付需求,因此天津港焦炭碼頭營運正常,該事件不影響其正常運作。經檢查及確認集團的現金結餘後,集團其他的資金不存在資金安全問題,該事件不影響集團的日常運作。於本公告日期,監察機關的調查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