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3日丨昌興國際(00803.HK)公告,於2020年1月17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昌盛物料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昌盛澳門)及公司間接擁有55%權益的附屬公司廣州富春東方地產投資有限公司(富春東方)收訖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傳訊令狀。
令狀中的原告人(原告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就昌盛澳門結欠的尚未償還貸款金額向昌盛澳門及富春東方索償以下款項:
昌盛澳門:5.68億港元金額(即尚未償還的到期本金及利息);相關金額150萬港元(即法律成本)、5060港元(即公證費)及1.3萬港元(即原告人承擔的翻譯費);昌盛澳門及富春東方共同承擔的訴訟成本、維護費及其他維護成本。
富春東方:1.於昌盛澳門未能支付上文所載申索金額的情況下在富春東方已抵押資產出售或拍賣後扣押的權利或獲取還款的優先權;及2.自應收賬款抵押協議項下的任何或所有應收賬款所得款項獲取還款的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