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13日丨嘉士利集團(01285.HK)發佈公告,2019年12月26日,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法院作出對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廣東嘉士利有利的判決,根據該判決,除其他外,(i)廣東開蘭麪粉有限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廣東嘉士利支付預付款餘額及損害賠償金,計人民幣8033.1738萬元;及(ii)廣東嘉士利可對廣東開蘭麪粉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物,包括開蘭倉庫中的麪粉和小麥等行使權利。
公告表示,違約發生後,集團增加了向其他供應商的麪粉採購,以應對廣東開蘭麪粉有限公司麪粉供應不足的情況。董事會認為,該違約不會對集團的整體面粉採購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截至該公告刊發日期,廣東開蘭麪粉有限公司尚未按照判決書行事。根據公開搜索得到的資訊,開蘭的土地、生產設施和設備等財產已抵押給第三方。倘若廣東嘉士利無法收回開蘭未償還的預付款,公司將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賬中作出撥備。
公司正在編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預計將於2020年3月份公佈。董事會目前評估認為,倘若作出上述撥備,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基礎業務利潤將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數值相當,但若不作出該撥備,則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