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3日丨秦港股份(03369.HK)發佈公告,中國建築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其與滄州渤海港務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向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6月28日,滄州渤海港務收到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9民初91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中建六局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中建六局負擔;2018年9月14日,滄州渤海港務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寄送的《傳票》〔案號:(2018)冀民終869號〕和《上訴狀》;2018年10月17日,滄州渤海港務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寄送的(2018)冀民終86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冀民初91號民事判決,發回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2020年1月2日,滄州渤海港務收到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9民初39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
1、被告滄州渤海港務共支付原告中建六局涉案工程款人民幣1115.86萬元;
2、以欠付工程款人民幣1115.86萬元為基數,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被告實際付款之日止,按照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標準,被告滄州渤海港務支付原告中建六局75%的資金佔用損失。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8.9791萬元,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由原告中建六局承擔人民幣21.7343萬元,被告滄州渤海港務承擔人民幣7.7447萬元。
公告表示,公司已對該案在2017年度計提預計負債人民幣3,386萬元。由於該次判決為一審判決結果且滄州渤海港務已決定提起上訴,暫無法判斷該次訴訟事項對公司該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積極採取各項措施,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