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熙國際(02788.HK)公布,旗下間接全資附屬「東莞精熙」收到東莞市生態環境局作出的《責令限制生產決定書》。根據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東莞精熙工廠噴漆工序的現場檢測,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指出,東莞精熙不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因此,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東莞精熙限制生產,限制生產期限為三個月,以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東莞精熙應當在收到決定書後立即整改違規情況,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包括改正措施、進度、資金及責任人員姓名)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備案並進行公佈以供公眾人士查閱。限制期內,東莞精熙不得超過標準或者重點污染物日最高允許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並應進行監測。
為減少工廠排放生產廢氣以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東莞精熙已成立專案處理小組,針對檢測超標事項制定整改措施,並進行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同時暫停噴漆工序的生產,委託其他達標企業協助加工,直至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完成。目前,除噴漆工序暫停生產外,工廠的其他生產工序正常運行,集團的業務經營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