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9日丨北京首都機場股份(00694.HK)發佈公告,2019年11月29日,公司與公司控股股東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母公司)訂立2019年商標許可協議,據此,母公司同意向公司授出在中國使用商標的權利,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公告表示,自2010年12月前後起,公司已於北京機場開展的所有航空業務、非航空業務、企業推廣及其他業務活動使用商標。由於商標已廣泛應用於公司管理及運營的所有業務及活動,並被大眾普遍認識及認可,商標已成為公司品牌及形象推廣的一個重要方式及公司所有外部推廣及營銷活動的關鍵標誌。持續使用商標將可確保公司及北京機場品牌及形象的連續性,進而確保公司的服務及業務將更好地被市場接受,這亦為公司競爭力及效益的重要保障。
此外,由於母公司已樹立其品牌及國際形象,以及北京機場的排名持續提升,北京機場於國際機場業中擁有極高的品牌價值。鑑於以上所述,公司與母公司訂立2019年商標許可協議,以繼續使用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