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2日丨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佈,於2019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就《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入稟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的清盤呈請,申請將公司清盤。根據公眾資料及盡董事所知,海通上市公司及其聯屬公司已參與供股。因此,公司對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感到非常驚訝,董事會相信有關清盤呈請屬惡意。供股呈請由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Fountain IILimited提出。清盤呈請由於海通上市公司擔任高級職位的Cheung Ming Ming及Wang Zihao提出。
公司董事會董事初步認為,監於提交清盤呈請的主要理由與申請供股禁制令的理由大致相同;及誠如聆訊公告所披露,法院已駁回供股禁制令,因此提出清盤呈請屬毫無理據。
公司稱,由於提交清盤呈請,公司本金總額約為6.37億港元的其他主要債務均將會觸發違約事件。於觸發違約事件的情況下,其他主要債務各自的貸款人將有權根據各自的協議宣佈有關債務即時到期及須予償還。董事會認為,上述事項將會對該集團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