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0日丨精雅印刷集團(08391.HK)公告,所有條件已根據買賣協議達成,且完成於2019年11月19日落實。根據買賣協議的條款,賣方已將銷售股份(即合共2.24億股股份)轉讓予要約人,代價為5997.8萬港元(相當於每股銷售股份約0.268港元)。於完成後,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包括賣方)於3.3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5%)中擁有權益。
根據收購守則,由於賣方及要約人各自擁有或控制公司已發行投票權股份超過20%,故彼等被推定為收購守則項下的一致行動人士。彼等將合共持有3.3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75%。由於要約人股權已增加至約50.86%,故一致行動人士組別的領導者已出現變動。
因此,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要約人須就全部已發行股份提出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建泉融資將根據收購守則按照將予刊發的綜合文件所載的條款代表要約人提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