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8日丨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佈,於2019年11月18日,公司接獲Cheung Ming Ming及Wang Zihao(作為呈請人)就《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入稟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的呈請,呈請將公司清盤。清盤呈請將於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法院展開聆訊。
呈請乃針對公司而提出,其主要理據概述如下:董事會應有理由相信可能即將接獲真誠要約,因此倘若進行供股,則公司將違反收購守則;公司並無真正需要透過供股籌集資金;及董事會就(其中包括)供股、未有披露長青拖欠貸款之內幕消息及遵守收購守則方面曾經及/或一直以違反誠信及/或非誠信之方式進行公司的事務。
Cheung Ming Ming為海通國際(00665.HK)第一部門-併購部的執行董事兼主管,而Wang Zihao為海通國際的副首席風險官。海通國際及/其聯屬公司已參與供股。因此,公司對針對公司呈請感到非常驚訝,董事會相信有關呈請屬惡意。公司正考慮向有關當局投訴海通上市公司及╱其聯屬公司。
監於呈請及公司為保障股東之利益,董事會決定立即終止包銷協議。於終止後,包銷協議不再具有效力,而任何一方概不得就由包銷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事項或事情向任何其他方提出索賠。
退款支票(不計息)預期將於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惟需要時須法院頒出認可令)以平郵寄出至供股申請人之登記地址,郵誤風險由彼等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