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31日丨申萬宏源(06806.HK)發佈公告,2019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於2019年10月18日作出的裁決書,裁決內容如下:(一)被申請人蔡小如向申請人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返還融資本金7,570萬元並支付相應的利息和違約金;(二)被申請人補償申請人律師費49萬元;(三)申請人對被申請人質押給申請人的53,319,997股達華智能(證券代碼002512)股票折價或拍賣、變賣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在(一)(二)項裁決確定的債權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四)本案仲裁費580,315元由被申請人承擔。該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據悉,2017年6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書》約定由申請人作為融出方,被申請人作為融入方,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依據《協議》的約定,被申請人以其持有的1,827萬股深市股票“達華智能”作為質押標的股票,向申請人融入了9,150萬元的資金。後被申請人蔡小如部分購回合計1,580萬元,向申請人補充質押合計3,505萬股“達華智能”股票。
截至目前,經部分解除質押,申請人仍對被申請人蔡小如持有的53,319,997股“達華智能”股票依法享有質權。被申請人未依約在2019年1月25日完成全部購回,構成違約,應當依據《協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