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11日丨銀城國際控股(01902.HK)公佈,此前有關合營安排項下的土地收購事項。根據補充協議,南京銀嘉湞及項目公司另外兩名股東就土地收購事項成本提供資金而作出的資本承擔與項目公司股東各自持有的股權比例不符,原因為江蘇愛地將不會就土地收購事項成本融資出資,且其將於稍後階段待項目公司向客户出售並交付首批落成物業後支付其所分佔註冊資本人民幣5億元(統稱"合營安排")。由於合營安排被視為並非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合營安排項下的土地收購事項並不符合上市規則第14.33A條項下豁免股東批准的規定,故土地收購事項及成立項目公司作為合營公司均構成主要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40條項下股東批准規定。
鑑於股東概毋須在公司就批准該等交易召開股東大會的情況下放棄投票,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就批准該等交易自相關股東(為一組緊密聯繫股東,合共實益擁有7.47億股股份的權益,相當於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1.59%,並附帶權利可於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取得書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