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10日丨莊園牧場(01533.HK)公佈,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蘭州瑞興牧業有限公司於2019年10月8日收到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於2019年6月20日對蘭州瑞興牧業進行了調查,發現蘭州瑞興牧業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以上事實,有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監測報告等證據為憑。
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稱鑑於蘭州瑞興牧業及時改正,未造成嚴重後果,我局經案審會集體討論決定對蘭州瑞興牧業處以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罰款4.9萬元。
蘭州瑞興牧業有限公司將按照處罰決定書的要求及時、足額交付罰款。本次事件對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目前,公司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已對上述違反《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行為進行了全面整改,並開展環保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