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祿集團(01196.HK)公布,強烈否認由Emerson之沽空報告中所有毫無理據的惡意指控,指有關指控完全建基於無中生有之數據及無視集團的實際營運情況。集團對Emerson再次作出毫無根據之指控予以強烈的譴責,並保留就由於該等誤導性報告而可能蒙受之任何損害或損失對Emerson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
公司指,Emerson以一份「信貸報告」作為指控公司涉嫌於2017年及2018年錄得零收益之證據,但有關「信貸報告」一來未有載述來源及發行者,二來所載述之財政年度含糊不清,部份數據更殘缺不全,集團亦從未知悉該所謂之「信貸報告」的存在或其來源。集團強調偉祿於2018年財政年度自買賣廢料所產生之收益為8,820萬元,並已呈報予當地稅務機關部門備案。
公司又指,Emerson屢次無視集團已將環保業務遷移至東南亞的事實,盲目引用本公司於2016年9月5日收購公佈內提及環保公司於收購時主要作為代理為其客戶採購廢料作為理據,強行將集團之環保業務與中國政府收緊廢料進口規例掛鉤,以支撐其指集團環保公司不可能維持穩定之收益趨勢之失實指控。集團2019年上半年中期業績已公佈環保分類錄得收益2.92億元,按年增長156.7%。
就物業估值方面,公司指,Emerson再次選擇無視於中國市場停車位使用者就停車位之長期使用權一筆過付款屬常見市場慣例,以及臨時停車位之月租租金須符合深圳及廣東省其他城市之政府定價規例之事實,對集團以長期使用權之租賃代價就停車位市值估值提出質疑。集團強調估值師已就估值採用直接比較法,當中參考可從公開渠道隨時獲得且足夠之停車位長期使用權之最低要價,方法比以租金或回報作估值更具參考性。
偉祿集團主席林曉輝表示,集團早前已就Emerson的指控提供詳細的資料一一反駁,Emerson在未有任何有意義或實質證據下,再次對集團作出荒謬及毫無根據的指控,已屬惡意中傷行為,公司保留就由於該誤導性報告而可能蒙受之任何損害或損失對Emerson採取法律行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