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務廳等多個部門聯合公布《關於落實汽車消費政策措施》,通過每月適量增加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等措施,滿足居民汽車消費迫切需求。
海南將優化小客車限購管理措施,盤活逾期未使用的廢棄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自今年9月起,截止搖號當月,上年度同期上月廢棄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自動計入本年度當月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總量。今年8月至12月,在原定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數量的基礎上,每月適量增加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
措施明確,為減輕海南省經銷企業去庫存壓力,今年7月1日前,該省汽車經銷商庫存未銷售的國家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且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標註的車輛製造日期或者進口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標明的辦結進口手續日期為今年6月30日之前的,明年6月30日前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可以辦理註冊登記。
海南將落實汽車進口政策,加強進口銷售管理;加快建設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二手車交易信息部門共享;加快探索電池租賃、車電分離等消費方式,降低購車成本,推進今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度,督促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完善省內售後服務配套設施,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