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興國際(02662.HK)公布,接獲聯交所之函件提及有關復牌指引,包括披露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主席羅靜的細節(其行政及執行職責及權力已自7月29日起被暫停),包括若干媒體報道稱刑事拘留與涉及制定合約,及使用該等制定的合約獲得融資的欺詐活動有關,及其對公司財政及營運狀況的影響;證明並無管理層誠信的合理監管問題,或任何對公司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力的人士,將為投資者帶來風險及損害市場信心。
此外,函件亦提到,公司需證明其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以保證公司股份繼續上市;澄清公司現有股權架構;及公布所有重大資料,以供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公司的狀況。
公告指,倘承興國際未能於2021年1月18日前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項,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以及恢復其股份的買賣,則聯交所上市部將建議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展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之程序。
承興國際稱現正與其顧問合作採取必要措施以解決導致股份買賣暫停的事宜,旨在於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恢復股份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