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通訊社》報道,美國上訴法院上月30日裁定,3間中國銀行須回應美國檢察官員傳票,提供2012年至2017年的銀行交易紀錄,以助調查北韓涉利用有關銀行進行交易,違反美國對北韓金融機構的制裁。該3間銀行可繼續向更高級法院上訴,但周五(9日)起須按原審裁決每日支付5萬美元罰款。
美國檢察當局懷疑有關中國銀行處理北韓國營銀行億計美元的款項,涉及煤炭及其他資源交易,有關款項或被北韓用作武器發展計劃。檢控當局目前不視有關中國銀行知法犯法,但相信該等銀行持有資料,讓美國知道北韓如何為其核武計劃融資。
被告指中國法律禁止他們因應外國調查提供客戶資料,與及美國當局可透過與中國的司法協作取得所需資料,惟有關辯解均不被上訴法庭接納。
案件沒有點名被告銀行,但外界判斷所涉3間銀行分別為招行(03968.HK)、交行(03328.HK)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