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8日丨汇创控股(08202.HK)公布,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的函件),该函件乃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5条给予的通知,联交所决定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04 (3)条暂停买卖股份,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4条开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根据该函件,公司须于该函件日期起计12个月期间(即2020年7月25日)提交补救建议,以证明其重新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规定。倘若公司未能于上述限期前提交可行的建议,联交所将会着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4.06 (1)条,公司有权将该决定转交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覆核。公司可能于2019年8月6日或之前要求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覆核该决定。倘若公司并无于2019年8月6日之前作出任何覆核申请,股份将自2019年8月7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会继续。公司仍在审阅该函件,并正就该函件与公司的法律及财务顾问进行讨论,而且将积极考虑提出要求将该决定转交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
董事谨此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1)公司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着手要求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及(2)如进行覆核,有关覆核结果并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