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譴責僑雄國際(00381.HK)業績公告缺失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公布,譴責僑雄國際(00381.HK)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46(2)(a)、13.49(1)及13.49(2)條及附錄十六,指其未能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初步業績公告的內容取得核數師的同意,未能及時就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初步業績發布公告,當中資料應真實及公平地反映該公司事務狀況、其營運業績及現金流情況。公司亦未能於《上市規則》規定的時限內發送該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
聯交所同時譴責僑雄國際主席許奇鋒、行政總裁余允抗、執行董事張啟軍及張雲、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文龍、蘇振邦及王小寧、前任執行董事劉兆樺,及前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孫振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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