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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市監局就嬰幼兒配方液態奶納入修法事項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日(19日)開始,就嬰幼兒配方液態奶納入註冊管理修法事項公開徵求意見。嬰幼兒配方液態奶是以水、生乳、脫鹽乳清(粉)、植物油等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或其他原料,經高溫滅菌後達到商業無菌的液態產品,是新產品類型,截至目前國內尚無生產,目前在美國、德國、芬蘭等多國生產銷售,2015年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實行註冊管理,未涵蓋嬰幼兒配方液態奶。 由於嬰幼兒配方液態奶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技術要求更高,質量安全控制要求更嚴,為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保障嬰幼兒配方液態奶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健康權益,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擬將嬰幼兒配方液態奶納入註冊管理,草案將《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百二十四條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修改為「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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