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電信大樓火災事故調查: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國電信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大樓「9·16」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荷花園大院第二長途電信樞紐樓「9·16」火災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會面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國務院安委辦批覆,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25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並對事故中6名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是次火災位於長沙市芙蓉區荷花園街道東二環一段1032號,當中無人員傷亡,統計直接財產損失791.3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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