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4日丨共享集團(03344.HK)公佈,內容有關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作出的除牌決定及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要求將除牌決定提交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覆核("上市覆核委員會覆核")。
上市覆核委員會於2023年7月14日就上市覆核委員會覆核進行聆訊。於2023年7月26日,上市覆核委員會通知公司,上市覆核委員會決定維持除牌決定。於2023年7月28日,聯交所進一步發出函件,吿知公司股份的最後上市日期將為2023年8月10日及將自2023年8月11日上午九時正起取消股份的上市地位。
鑑於除牌決定,公司正就公司提交申請以獲得香港高等法院許可,對除牌決定進行司法覆核之理由尋求法律意見。根據法律意見,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及上市科發出函件,請求聯交所以任何方式暫緩執行除牌決定,以待司法覆核程序裁決,以便有充足時間對公司的潛在司法覆核程序作全面考慮、進行上述許可申請及供高等法院考慮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