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7月24日丨樂華娛樂(02306.HK)宣佈,此前披露稱,2023年6月27日,建議買方(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與北京金開連泰作為建議賣方就建議收購物業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
於2023年7月24日,買方(樂華有限公司及天津樂華,各自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與賣方就收購事項訂立買賣協議。收購事項的總代價為人民幣4.8億元。
據悉,物業為中國北京市朝陽區創遠路28號院1號樓華樾中心B座部分,總建築面積約10,575.42平方米(包括地上及地下面積),以及位於其地庫的53個車位。物業由賣方擁有,並指定作商業、辦公及地下車庫用途。
公吿稱,隨着集團業務擴展及市場對專業藝人的需求不斷增長,訓練有素、才華橫溢的穩定藝人組合對集團的業務成功至關重要。為確保集團能夠持續培養和推廣優質藝人,集團擬為訓練生及簽約藝人提供系統化的培訓計劃、定製的培訓設施及安全舒適的培訓環境。然而,甚少可供出租的培訓設施能符合該等要求,而且由於集團需要安裝隔音板和其他專業設備,可能會產生額外成本。為滿足集團的業務發展需要及進一步改善公司的營運管理,公司擬購買物業,以更有效地為公司的訓練生及簽約藝人提供定製的培訓設施及寬舒的培訓環境以及進一步增強公司提供更出色的藝人管理服務的能力,從而提升其企業競爭力及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