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中信證券研究 作者:甘壇煥 韓世通 陳竹
2023年7月4日,國家醫保局發佈的《談判藥品續約規則(2023年版徵求意見稿)》,對簡易續約進行了調整和優化。《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中對超過4年連續納入目錄品種在簡易續約規則基礎上降幅減半;對符合簡易續約條件的品種若選擇談判續約,降幅不一定高於簡易續約確定的降幅;對2022年談判新增適應症藥品今年續約計算降幅時,將扣減上次已發生降幅等。醫保簡易續約新規則更加兼顧了藥物的經濟性和有效性,支付環境持續向好,對藥企的可持續發展和創新研發提供了政策保障。
▍事件:
2023年7月4日,國家醫保局就《談判藥品續約規則(2023年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及《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在《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中,對簡易續約的部分規則、降幅計算方法、新冠藥品續約方法、納入常規目錄管理的條件等進行了調整和優化。本次擬進行的規則調整將是國家醫保局在2022年首次公佈簡易續約規則的基礎上,連續第二年對醫保談判續約規則進行優化調整,“簡易續約”使部分新增適應症的創新藥不用重新談判直接納入醫保,將簡化談判流程,提高續約效率;同時,《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對滿足特定條件和要求的品種給予更低的續約降幅,更加兼顧藥物的經濟性和有效性,支付環境持續向好,對藥企的可持續發展和創新研發提供政策保障。
▍簡易續約條件未作調整,超過4年連續納入目錄品種將享受更低的簡易續約降幅。
《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中,簡易續約條件未作調整,對於不調整支付範圍的藥品和調整支付範圍的藥品的簡易續約規則,均新增了:對於連續納入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超過4年的品種,支付標準在當前簡易續約規則基礎上減半;其餘簡易續約規則未做調整。在本條新規則下,如2023年醫保談判時,2019年納入國家醫保並且2019-2023年均在醫保目錄內產品,將適用於本條規則,在當前簡易續約計算方式得出的降幅基礎上進行減半。
▍符合簡易續約條件的品種若選擇談判續約,降幅不一定高於簡易續約確定的降幅。
《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中,對於按照現行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及註冊分類標準認定的1類化學藥品、1類治療用生物製品、1類和3類中藥,續約時如比值A(基金實際支出/基金支出預算)大於110%(<110%時不降價續約),企業可申請通過重新談判確定降幅,重新談判的降幅可不一定高於按簡易續約規則確定的降幅。如談判失敗,調出目錄。本條規則給予企業在續約時決定簡易續約或是談判續約的選擇權,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測算、談判能力和意願選擇更加適合的談判方式。
▍2022年談判新增適應症藥品今年續約計算降幅時,將扣減上次已發生降幅。
《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中,對2022年通過重新談判或補充協議方式增加適應症的藥品,在今年計算續約降幅時,將把上次已發生的降幅扣減。本條規則考慮到了上一年新增適應症續約後,談判協議期並未延長,企業仍將在下一年面臨醫保談判。這一規則使新適應症續約降價機制更為合理化,對上一年降價但未延長談判協議期的品種給予相應的補償。
▍2025年續約開始醫保基金支出預算調整,梯度降幅的醫保支付節點金額相應調增。
根據《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醫保基金支出預算從2025年續約開始不再按照銷售金額65%計算,而是以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藥品費用計算,考慮到參照標準的變化,梯度降幅的醫保支付節點金額也相應調增,由原來的2億/10億/20億/40億元,調增為3億/15億/30億/60億元。隨着未來醫保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醫保基金支出預算將以藥品在醫保體系內的實際銷售額進行測算,預算的準確程度將得到進一步提高,更有利於簡易續約方式的執行。
▍新冠藥品基金實際支出超出基金支出預算的,經論證後可續約不予降價。
考慮到新冠疫情和相關藥品需求較難預測,對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藥品,如基金實際支出超出基金支出預算的,經專家論證後,本次續約可予不降價。專家評審認為屬於“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需談判續約。
▍連續納入目錄超8年品種將被納入常規目錄管理。
《2023年版規則徵求意見稿》中針對藥品納入常規目錄管理的條件,新增:談判進入目錄且連續納入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超過8年的藥品(2017年版目錄談判藥品自2018年起計算,2018 年版目錄談判藥品自2019年起計算,2019年及以後按目錄執行年份計算)。由於國家首次醫保談判在2017年,本條規則最早將在2025年體現。
▍多品種/適應症有資格參與2023年醫保談判。
按照本次醫保談判的條件範圍,多個創新藥品/適應症將有資格參與2023年醫保談判,包括(不完全統計)①恒瑞醫藥:達爾西利一線乳腺癌、卡瑞利珠單抗一線肝癌、阿得貝利單抗、林普利塞等;②百濟神州:替雷利珠單抗一線食管癌、澤布替尼一線CLL/SLL和一線WM;③信達生物:信迪利單抗EGFRm NSCLC、佩米替尼、雷莫西尤單抗、塞普替尼、伊基奧侖賽注射液等;④翰森製藥:培莫沙肽;⑤君實生物:特瑞普利單抗一線NSCLC;⑥諾誠健華:奧布替尼MZL;⑦榮昌生物:維迪西妥單抗、泰他西普續約;⑧麗珠集團:艾普拉唑針劑重症患者應激性潰瘍出血;⑨恩華藥業:阿芬太尼;⑩和黃醫藥:呋喹替尼、索凡替尼續約;⑪貝達藥業:貝福替尼、伏羅尼布等;⑫健康元:吸入用妥布黴素;⑬正大天晴:艾貝格司亭α注射液、利馬前素等。
▍風險因素:
藥品研發失敗或進度不及預期風險;醫保控費降價風險;市場競爭風險;個股業績不達預期風險;醫保目錄藥品續約談判新規頒佈、執行進展不及預期。
▍投資策略:
醫保目錄調整以及支付價格降幅更多考量藥物的安全性、療效和藥物經濟性。療效和安全性具備優勢,競爭格局良好的創新藥有望以更有利的價格納入醫保,加速放量。
注:本文節選自中信證券研究部已於2023年7月5日發佈的《醫療健康產業重大事項點評-醫保談判簡易續約新規發佈,支付環境向好》報吿,分析師:甘壇煥 S1010522070002;韓世通S1010522030002;陳竹S10105161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