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4日丨大唐集團控股(02117.HK)公佈,公司收到聯交所日期為2023年4月28日的信函,當中就恢復股份買賣列出下述指引("復牌指引"),公司須:
(a)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尚未發佈之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修訂;
(b)對羅兵鹹永道提出的審計問題進行適當的獨立法證調查,評估有關問題對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佈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補救行動;
(c)對內部監控進行獨立檢討,證明公司設有充足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規則下的責任;(d)證明概無對管理層誠信及╱或對公司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力的任何人士之誠信的合理監管疑慮,從而對投資者構成風險及損害巿場信心;
(e)證明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
(f)向市場公佈所有重要資料,供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聯交所同時指出,倘公司情況有變,可能會對復牌指引作出修改或增補。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