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年中將檢討兩電賞罰機制 促港燈將賞金回饋市民
本周三(19日)港島區停電48分鐘,按照港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港燈在65分鐘內恢復供電,或可獲額外0.015%准許利潤。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今次事故反映恢復供電的賞罰機制不適當,有改善空間,將會在今年中期檢討,與電力公司提出改良方案,鼓勵公司在事故後盡快修復。
謝展寰指,政府不滿意港燈表現,已就事件向港燈提出建議,認為不論在協議下是否獲得額外賞金,該賞金應悉數回饋市民,相信港燈會慎重考慮。
他強調,香港作為國際城市,有穩定的電力供應十分重要,機電署即時督促港燈恢復供電外,亦要求在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解釋事件起因及防止再發生,亦會督促港燈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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