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一马丑闻案高盛马来西亚前高层被判囚10年
涉及马来西亚基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丑闻的高盛(GS.US)马来西亚投行前主管黄宗华(Roger Ng),早前被裁定协助盗取该基金十亿美元计资金的罪名成立,昨日(9日)於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被判囚10年。
该法院陪审团去年4月裁定黄宗华协助前上司Tim Leissner从基金盗取款项、洗黑钱及行贿政府官员赢取业务的罪名成立。
案情指高盛2012年及2013年协助该基金发行65亿美元债券,美国检察官指当中45亿美元被官员、银行家及夥伴挪用,为华尔街史上其中一宗最大丑闻。有关资金被用作购买高端住宅、珠宝及艺术品,并用作为荷里活电影《华尔街狼人》拍摄提供融资。黄宗华否认收取3,500万美元回佣,并指有关款项为妻子投资所得。
美国地方法官Margo Brodie在判词中指,黄宗华及其他被告有效地盗取为马来西亚民众发展基建及经济的款项,必须对此等罪行及纯粹的贪婪作阻吓性惩罚。被告计划就刑期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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