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財庫局就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展開公眾諮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30日)公布有關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保障計劃)建議的諮詢文件,並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局長許正宇稱,建議設立保障計劃,在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時,向保單持有人提供賠償或確保保險合約可延續承保。保障計劃將在現有的審慎監管制度之上,為保單持有人提供額外的安全網,從而提升保險市場穩定,增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並使香港的保險業監管制度進一步與國際標準和最佳做法看齊。 諮詢文件涵蓋了擬議的保障計劃的主要特點,包括保障範圍、賠償水平、徵費機制,以及管治安排。擬議的保障計劃重點有十一項,當中包括透過立法設立保障計劃,並成立法定機構(即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計劃的運作,保險業監管局則提供行政支援;參與保障計劃的保險公司將須繳付徵費,初期徵費率為適用保費的0.07%;保障計劃將設有賠償限額,歡迎社會各界就三個分別為100萬元、200萬元或400萬元的賠償上限方案提出意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稱,歡迎社會各界就諮詢文件內的建議踴躍提出意見。在敲定設立保障計劃的方案時,會充分考慮收到的意見。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