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倡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合理降低市場主體獲取數據門檻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20條政策舉措,其中包括:建立保障權益、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等。
意見明確,要以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訊息和商業秘密為前提,以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為主線;合理降低市場主體獲取數據的門檻,增強數據要素共享性、普惠性,激勵創新創業創造,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形成依法規範、共同參與、各取所需、共享紅利的發展模式。
同時,要以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為重點,深入參與國際高標準數字規則制定,構建適應數據特徵、符合數字經濟發展規律、保障國家數據安全、彰顯創新引領的數據基礎制度,充分實現數據要素價值、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並要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激活數據要素潛能。
意見還提出,要積極參與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制定,探索加入區域性國際數據跨境流動制度安排。推動數據跨境流動雙邊多邊協商,推進建立互利互惠的規則等制度安排。鼓勵探索數據跨境流動與合作的新途徑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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