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允許上市房企非公開方式再融資,引導募集資金用於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包括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或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要求的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允許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主業。
證監會: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與境內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復以房地產爲主業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恢復主業非房地產業務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
證監會:進一步發揮REITs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常態化發行,努力打造REITs市場的“保租房板塊”。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依託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資產發行基礎設施REITs,或作爲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的擴募資產。
證監會: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引入機構資金,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基礎設施,促進房地產企業盤活經營性不動產並探索新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