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21日丨大森控股(01580.HK)公吿,於2022年9月21日,賣方奚永忠先生及劉衞民先生及要約人(公司一名主要股東黃振漢先生,彼為執行董事黃子斌先生的父親)訂立買賣協議,據此,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要約人有條件同意購買銷售股份(為9684萬股股份),佔公司於本聯合公吿日期全部已發行股本約6.21%,代價為436萬港元。
完成後,要約人將持有公司約31.73%。完成預期於2022年9月28日或之前發生。
緊隨完成後,要約人及與其一致行動人士將擁有6.15億股股份,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39.44%。因此,根據收購守則第26.1條,要約人須就所有已發行股份作出有條件強制現金要約。每股要約股份現金0.045港元,較於最後交易日所報每股股份收市價0.0640港元折讓約29.69%。
要約人為公司主要股東黃振漢先生,彼於本聯合公吿日期持有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5.52%。黃振漢先生亦為執行董事黃子斌先生的父親。黃振漢先生為一名商人,於中國及香港從事物業發展業務。
要約人擬維持集團現有的主要業務,且無意終止僱用僱員(除董事會組成變動外)或出售或重新調配集團資產,但於其一般業務過程中所作出者,則屬例外。於該要約結束後,要約人擬維持公司聯交所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