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貨幣政策的外延:綠色金融&數字貨幣

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國君宏觀董琦,作者:董琦 韓朝輝 陳禮清

導讀

後工業化時代背景催生了以綠色經濟和數字經濟為主的兩大未來經濟模式,在貨幣政策框架下,綠色金融和數字貨幣應運而生,進一步拓寬了貨幣政策的外延。

摘要

綠色金融:後工業化時代的召喚,已漸成氣候。

1、綠色金融的時代背景:1)宏觀層面,在“30&60”的減排方針下,預計需要在2030年將碳排峯值控制在104~110億噸之間,並且於2050年實現深度減排,碳排量降至20億噸左右,減排目標任重道遠。2)中觀層面,地產-城投傳統的信用承載主體退潮之後,低碳轉型能夠激發萬億級別的融資需求,未來將會成為新的信用擴張主體。3)微觀層面,企業高碳轉型需要央行的金融支持,通過結構性政策引導金融機構行為,符合現代貨幣政策框架中金融更好支持實體的理念。

2、從信用視角看,綠色金融適應了我國信用擴張主體自地產、城投類切換至新興領域的融資轉型,是當前貨幣政策定向支持的重要方向。2022年以來,以綠色信貸為主力的綠色類融資在2022Q1實現了明顯擴張,新增規模達到2.8萬億,佔比達到23%(佔社融)、33.7%(佔信貸),擴張幅度超過10個百分點,是目前信貸靠前發力的重要邊際增量。往後看,2022年綠色類融資將較2021年的4.5萬億擴張至7.8萬億;在對社融貢獻的佔比上,2022年的綠色領域信用擴張佔全年社融的比重較2021年的14.4%提升至20.6%。

3、貨幣政策對綠色金融的支持以結構性設計為主,同時發揮“第二支柱”作用。近年新增 “碳減排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再貸款”兩個新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長期與短期工具結合,鼓勵社會資金更多投向綠色低碳領域。展望未來,靈活運用結構性工具,雙支柱共同支持減碳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點。

數字貨幣:人民幣國際化的推手,將影響多方。

1、數字貨幣是一種基於節點網絡和數字加密算法的虛擬貨幣,相比傳統物理貨幣具有不可造偽、點對點快捷交易、流動方便的特點。1)數字貨幣具有較好的信息管理能力,針對數字貨幣流通的情況進行跟蹤和查詢能夠增加貨幣政策準確性;2)數字貨幣的發行改善了傳統貨幣的流通形式,也減輕了貨幣生產、發行所需的人力成本;3)依靠信息科技形成大數據系統,更有助於針對金融風險作出科學監測,進而提升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

2、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稱為DCEP,目前主要用於替代現金M0。其投放仍採用現行的紙幣發行流通體系,即“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雙層運營體系。其推廣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金融機構、央行調控、和貨幣派生機制都帶來了重大影響,如:因安全性對第三方支付平台產生替代;可能提高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DCEP利率可以作為央行調控的新型價格工具。

3、展望未來,數字貨幣將大有可為。1)在貿易結算、數字化貿易融資平台等領域的應用未來可期,有望改善跨境支付,為人民幣國際化注入新鮮血液;2)數字人民幣體系將進一步降低公眾獲得金融服務的門檻,“支付即結算”特性也有利於企業及有關方面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時,提高資金週轉效率;3)提高支付工具多樣性,有助於提升支付體系效率與安全。

正文

1. 貨幣政策框架的新成員之綠色金融:漸成氣候

1.1.  早已有之,為何當下備受關注?來自後工業化時代的召喚

綠色金融興起於20世紀90年代末,最初稱為環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和可持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主要以保護環境、治理污染問題以及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綠色金融引導經濟和社會資源得以充分合理利用,要求企業和金融在進行投融資決策時,充分考慮與環境相關的各種成本問題以及投資和回報。傳統金融模式適用於傳統經濟,而新的高質量發展階段則依然適用。換言之,金融與經濟相伴相生,綠色金融也因經濟轉型而孕育發展。

來自宏觀、中觀、微觀三維度的時代背景:

1、宏觀層面,在工業化、城市化退潮的背景下,後工業化時代的各國採取碳達峯碳中和政策。在“30&60”的減排方針下,我國需要在2030年實現碳達峯,根據我們測算,碳排峯值大概在104~110億噸之間,並且於2050年實現深度減排,碳排量降至20億噸左右,其中,工業技改、能源轉型、產業優化、負碳技術是實現雙碳目標的主要手段。因此,低碳發展是我國未來30年的核心命題。

2、 中觀層面,地產-城投傳統的信用承載主體退潮之後,綠色金融是一個必要的對沖項,低碳轉型能夠激發萬億級別的融資需求,未來將會成為新的信用擴張主體。根據我們測算,短期來看碳中和投資主要集中在新能源裝機和低碳技改兩個方面,預計 2022~2023年的低碳投資,大體每年體量在1.2~1.4萬億元。參考社融、信貸存量數據中企業信貸佔企業全部融資規模比例(70%),每年 1.2~1.4 萬億的綠色資金需求將會撬動信貸資金0.84~0.96 萬億。通過減碳企業支持,理論上最終會帶來社融增速 0.3個百分點左右的反彈。

3、微觀層面,企業高碳轉型,金融機構從傳統的借貸客户中轉移至綠色客户,需要政策支持。央行能做的就是金融支持,通過結構性政策引導金融機構行為,符合現代貨幣政策框架中金融更好支持實體的理念。

結合時代背景來看,當下我國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具有四層重要意義:其代表了未來金融發展的新趨勢與新方向,是金融領域的一場創新與變革。

第一,發展綠色金融不僅對於解決環境問題、污染問題、氣候問題等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利於實現資源的更合理的配置,對於實現可持續發展也具有重要影響。

第二,發展綠色金融有利於通過減少未來的補償成本,助力經濟的持續發展:發展綠色金融意味着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發展綠色金融有利於促使金融資源配置向保護環境傾斜,增強整個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綠色金融通過綠色風險投資等方式將落後、過剩產業的資金調整到新能源研發、生態型農業、能源節約、污染治理等產業,有效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速落後產業自然淘汰,實現產業結構升級。

第四,發展綠色金融有利於促進人類社會的可持續進步,促進人類社會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發展綠色金融有利於改善環境,減輕自然環境壓力,例如通過綠色金融投資一些環保企業有利於解決氣候變暖等嚴重的環境問題,有利於保護地球生態環境,造福人類社會的長久發展。

1.2. 綠色金融體系的“三梁五柱”:頂層設計搭配基層探索

我國已經成為全球首個擁有較為完善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國家,通過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和自下而上的基層探索兩條路徑對綠色金融進行建設。其中,綠色金融發展的“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是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大功能”:1)通過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監管政策、強制披露、綠色評價、行業自律、產品創新等,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源向低碳項目、綠色轉型項目、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項目傾斜,強化資源配置;2)通過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綠色和棕色資產風險權重調整等工具,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3)推動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碳期貨等衍生產品,通過交易為排碳合理定價。

“五大支柱”:1)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人民銀行應遵循“國內統一、國際接軌”原則,重點聚焦氣候變化、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三大領域,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2)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持續推動金融機構、證券發行人、公共部門分類提升環境信息披露的強制性和規範性。3)逐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貼息獎補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綠色資產配置、強化環境風險管理。4)不斷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可以通過鼓勵產品創新、完善發行制度、規範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我國目前已形成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下一步將繼續推動產品創新和市場穩健發展。5)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空間。通過“一帶一路”等政策開拓與其他國家的綠色金融合作。

1.3. 綠色金融體系的核心成員:近年來綠貸、綠債發展最為迅速

2021年3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發表《用好正常貨幣政策空間,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講話,我們認為利率水平適中更大概率指向政策利率適中,貨幣政策維持穩健,完善支持碳中和的綠色金融體系。貨幣政策後續在維持穩企業保就業的基本目標外,完善碳中和相關的綠色金融機制將是結構性貨幣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2022年6月27日,易綱表示,在綠色轉型和貨幣政策方面,就貨幣政策而言,央行首要和最重要的職責是維護價格穩定。一些央行仍有政策空間,通過結構性貨幣政策促進綠色轉型。貨幣政策將繼續從總量上發力以支持經濟復甦。同時,也要用好支持中小企業和綠色轉型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

我們看到,近年來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的規模持續提升,截至2021年底分別達到15.9萬億元和0.8萬億元。信貸目前是綠色金融的核心力量,其中工行佔比15.4%,農行佔比12.7%,建行佔比11.2%,興業銀行9.7%,中國銀行7.5%,主要投向公用事業、交通運輸等領域,其中:公用事業中的清潔能源產業佔比26.2%。

對於社融的拉動角度來看,綠色信貸近三年(2019~2021年)佔新增信貸的比重分別為11.8%、8.8%、19.8%,拉動信貸餘額同比分別1.5%、1.1%、2.3%;進一步,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合計佔新增社融的比重分別為8.9%、5.6%、14.5%,拉動社融存量同比在近三年分別為1.0%、0.7%、1.5%。2022年以來,以綠色信貸為主力的綠色類融資在2022Q1實現了明顯擴張,新增規模達到2.8萬億,佔比達到23%(佔社融)、33.7%(佔信貸),擴張幅度超過10個百分點,是2022年信貸靠前發力的重要邊際增量。

往後看,我們認為綠色金融將是本輪寬信用的新亮點。我們測算2022年綠色類融資將擴張至7.8萬億。在規模上,這一體量較2021年的4.51萬億多出3.3萬億;在對社融貢獻的佔比上,2022年的綠色領域信用擴張佔全年社融的比重較2021年的14.4%提升6.2個百分點至20.6%。

1.4. 貨幣政策的支持:結構性設計為主,同時發揮“第二支柱”作用

為了促進綠色金融的發展,貨幣政策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

1、對貨幣政策工具進行結構化設計。將存款準備金率、利率、SLO(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F(常設借貸便利)等常規貨幣政策工具與“綠色金融”掛鈎,以進一步發揮貨幣政策定向微調的功能。

2、調整資產結構和宏觀調控時側重“綠色”概念。在調整央行資產結構時,增加“綠色”因素(如購買綠色債券)。在宏觀調控需要實施量化寬鬆的貨幣政策時,儘可能形成“綠色量化寬鬆”。

3、將環境相關風險納入評估金融穩定性的指標體系和模型。制定一個綠色宏觀、微觀評估框架,以及一套標準化的環境評估方法,以使監管機構和政策制定者能夠測量、評估與企業和環境政策目標相關的活動。該框架可以幫助監管機構審查整個金融體系的環境風險影響,評估金融機構在“看似不可能但真實存在的”情境下的彈性,並引導宏觀審慎監管進行相應的調整。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早在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在《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並將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指標評價結果、銀行綠色評價結果作為重要參考,納入相關指標體系,形成支持綠色信貸等綠色業務的激勵機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約束機制。

央行在2017年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吿中披露,央行於2017年第三季度實施MPA評估時,將綠色金融納入MPA“信貸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評估。2018年7月,央行發佈《關於開展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的通知》正式明確,央行負責24家主要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工作,央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負責轄區內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綠色信貸業績評價工作。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每季度開展一次。

在地方上,2018年8月,央行南昌中心支行曾發佈《關於加強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支持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的通知》,將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展綠色信貸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考核,在信貸政策執行情況指標中設立綠色信貸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指標。

1.5. 近年新增:長短結合,“碳減排工具”搭配“支持煤炭清潔再貸款”

2021年,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人民銀行創設推出兩個新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鼓勵社會資金更多投向綠色低碳領域。一個是碳減排支持工具,以穩步有序、精準直達方式,支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三個重點減碳領域的發展,撬動更多社會資金促進碳減排。另一個是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支持煤的大規模清潔生產、清潔燃燒技術運用等七個領域。

截至目前,碳減排支持工具累計發放1827億元,支持銀行發放碳減排領域貸款3045億元,帶動減少碳排放超過6000萬噸。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已經累計支持銀行向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439億元。

1)碳減排支持工具是“做加法”:用增量資金支持清潔能源等重點領域的投資和建設,從而增加能源總體供給能力,金融機構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融資支持,助力國家能源安全保供和綠色低碳轉型。

人民銀行通過碳減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向碳減排重點領域內的各類企業一視同仁提供碳減排貸款,貸款利率應與同期限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大致持平。碳減排支持工具發放對象暫定為全國性金融機構,人民銀行通過“先貸後借”的直達機制,對金融機構向碳減排重點領域內相關企業發放的符合條件的碳減排貸款,按貸款本金的60%提供資金支持,利率為1.75%。

為確保碳減排支持工具精準支持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領域,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內多種標準交集、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原則,以減少碳排放為導向,重點支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和碳減排技術三個碳減排領域。初期的碳減排重點領域範圍突出“小而精”,重點支持正處於發展起步階段,但促進碳減排的空間較大,給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可以帶來顯著碳減排效應的行業。

具體而言,清潔能源領域主要包括風力發電、太陽能利用、生物質能源利用、抽水蓄能、氫能利用、地熱能利用、海洋能利用、熱泵、高效儲能(包括電化學儲能)、智能電網、大型風電光伏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户用分佈式光伏整縣推進、跨地區清潔電力輸送系統、應急備用和調峯電源等。節能環保領域主要包括工業領域能效提升、新型電力系統改造等。碳減排技術領域主要包括碳捕集、封存與利用等。後續支持範圍可根據行業發展或政策需要進行調整。

2)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2021年11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前期設立碳減排金融支持工具的基礎上,再設立2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形成政策規模,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按照聚焦重點、更可操作的要求和市場化原則,專項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綠色智能開採、煤炭清潔高效加工、煤電清潔高效利用、工業清潔燃燒和清潔供熱、民用清潔採暖、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和大力推進煤層氣開發利用。

具體方式是,全國性銀行向支持範圍內符合標準的項目自主發放優惠貸款,利率與同期限檔次貸款的市場報價利率大致持平,人民銀行可按貸款本金等額提供再貸款支持。我國能源資源稟賦以煤為主,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離不開金融支持。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將從“量”和“價”兩個方面,為金融機構提供穩定的低成本資金,有助於提高金融機構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助力綠色發展的意願和能力。

1.6. 未來展望:靈活運用結構性工具,雙支柱共同支持減碳

展望未來,靈活運用結構性工具,雙支柱共同支持減碳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點。在第一支柱方面:以結構性工具為主,但不侷限於目前的專項再貸款,還可以採取GMLF、定向降準、信貸投放和雙碳掛鈎等措施。未來較長時間內,信貸投放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會和雙碳目標掛鈎。如2018年6月,央行決定適當擴大中期借貸便利(MLF)擔保品範圍,新增的擔保品就包括了不低於AA級的小微、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券以及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等。第二支柱方面,在宏觀審慎和監管領域還需做更多的工作,出台我國自己的綠色貸款或綠色債券標準,防止出現“漂綠”(Green Washing,企業將自己洗白為低碳環保企業)。在框架層面,參考歐央行(ECB)將雙碳、氣候變化納入貨幣政策框架的規劃,我國未來的貨幣政策框架也將新加入這些綠色金融相關概念。

未來還需要進一步探尋貨幣政策與綠色金融的關係,包括:央行的決策對綠色和包容性增長的目標產生的重大影響;確定並消除當前貨幣政策中與綠色經濟目標不匹配之處;審核差別存款準備金要求的應用,及其與綠色金融目標相匹配的可能性;提升關於環境退化和資源稀缺可能對價格和金融穩定性產生的影響的認知能力和知識儲備;更好地理解利率水平對能源、水和資源安全領域所需長期投資的影響。

2. 貨幣政策框架的新成員之數字貨幣:影響多方

2.1. 數字貨幣簡介:概念、作用以及我國進展

數字貨幣是一種基於節點網絡和數字加密算法的虛擬貨幣,相比傳統物理貨幣具有不可造偽、點對點快捷交易、流動方便的特點。根據其是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可劃分為法定數字貨幣和非法定的加密貨幣,法定數字貨幣即是指央行數字貨幣(CBDC),非法定的加密貨幣又可進一步分為普通加密貨幣和穩定幣,代表性的普通加密貨幣包括比特幣(BTC)、以太幣(ETH)等,代表性穩定幣包括泰達幣(USDT)、天秤幣(Libra)等。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打破了傳統貨幣發展的理念。數字貨幣發行的作用有:

1、增加貨幣政策準確性: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的有效發展提供支持,數字貨幣具有較好的信息管理能力,針對數字貨幣流通的情況進行跟蹤和查詢。通過對數字貨幣資金流向的交易查詢,可提高貨幣流動監測的準確性,實時地通過大數據統計出貨幣的流通速度及使用量等。數字貨幣的發行,能夠為我國央行進一步完善貨幣政策提供有效的數據支持,進而促進貨幣政策操作的精準性。

2、降低貨幣發行流通成本:數字貨幣的發行改善了傳統貨幣的流通形式,也減輕了貨幣生產、發行所需的人力成本。相比傳統的貨幣而言,數字貨幣的發行不需耗費過多的成本,只需要基於科技力量的支持,通過計算機形成加密數字符號。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應用基本上是在網絡上進行的,降低了貨幣流動中產生的破損、丟失等情況,同時也能提高安全係數,防止偽造貨幣現象的發生,數字貨幣的管理和流通成本也受到有效控制。

3、提升金融體系穩健性:構建穩健的金融體系是貨幣正常流通的保障,因此央行必須要重視貨幣發行的有效性。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我國金融發展中的必然環節,數字貨幣的發行減少了更繁瑣的交易環節,採用網絡支付的模式結算,可提升數字貨幣交易資金流動性。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依靠信息科技形成大數據系統,更有助於針對金融風險作出科學監測,進而提升了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

2.2.我國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0的DCEP具有何特點?

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稱為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其本質是人民幣的數字形式,又稱為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的負債,屬於以國家信用背書的法定貨幣,與流通的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同樣具有貨幣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貯藏手段等職能。

DCEP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兑換,它以廣義賬户體系為基礎,採取賬户松耦合的方式,即公眾可以脱離傳統銀行賬户,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是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現階段,DCEP的定位主要用於替代現金M0,其投放仍採用現行的紙幣發行流通體系,即“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雙層運營體系。因此,為了維持原有的貨幣傳導方式,防止貨幣超發,DCEP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DCEP運行體系的核心要素可歸結為“一幣、兩庫、三中心”:“一幣”即DCEP,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其本身的設計要素和數據結構;“兩庫”即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發行庫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業務庫,前者負責數字貨幣的發行,後者負責向發行庫兑換和回籠數字貨幣;“三中心”即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分別負責認證用户身份,登記數字貨幣發行、轉移、回籠等流程,以及管理系統風險。

2.3.我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推廣將會有何影響?

DCEP的推廣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寶)、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央行調控、和貨幣派生機制都帶來了影響:

1、第三方支付機構:1)DCEP憑藉在離線支付、跨平台、安全可信賴等方面的優勢,將對第三方支付形成一定衝擊;2)DCEP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銷售貨基等資管產品方面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3)第三方支付機構在DCEP體系下較難直接獲得支付大數據信息,將影響原有模式中依附支付大數據衍生出來的徵信、風控等相關業務。

2、商業銀行: 1)DCEP可能影響銀行負債端資金來源並提高負債成本,央行或採取不對DCEP計息等應對措施來緩衝DCEP對銀行負債端的影響;2)DCEP或將影響支付清算結算和數字貨幣託管兩類中間業務。根據目前專利信息,DCEP不僅影響傳統小額零售支付結算,或可還將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根據專利信息,DCEP二元運行模式中銀行賬户與數字錢包綁定,數字錢包託管在商業銀行。未來託管數字錢包可能成為商業銀行的一種新的中間業務。

3、央行調控:若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DCEP“通證”記賬方法且信息記錄較為便利,或可降低央行監管成本;DCEP或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政策。

4、貨幣派生機制:或可重構基礎貨幣結構並影響貨幣乘數,或可提高逆週期操作效率並降低順週期特徵。

2.4.未來展望:數字人民幣的未來

從設想走向試點,展望未來,數字人民幣的推廣有望加速。我們認為,具體的政策發力點可能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1、積極響應國際社會倡議,探索改善跨境支付:數字人民幣具備跨境使用的技術條件,但當前主要用於滿足國內零售支付需要。未來,人民銀行將積極響應二十國集團(G20)等國際組織關於改善跨境支付的倡議,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領域的適用性。根據國內試點情況和國際社會需要,人民銀行將在充分尊重雙方貨幣主權、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跨境支付試點,並遵循“無損”、“合規”、“互通”三項要求與有關貨幣當局和央行建立法定數字貨幣匯兑安排及監管合作機制,堅持雙層運營、風險為本的管理要求和模塊化設計原則,以滿足各國監管及合規要求。

2、助推人民幣國際化:數字貨幣的一大特性為“支付即結算”,這將有助於減少用户對於銀行賬户的依賴,從而在部分場景下繞開銀行等金融媒介。《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中國人民銀行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組)中指出:“數字人民幣具有價值特徵,可在不依賴銀行賬户的前提下進行價值轉移,並支持離線交易,具有‘支付即結算’特性”。若後續數字人民幣在跨境支付領域的可行性得以驗證,那麼其應用或將拓寬人民幣跨境支付方式,在部分場景下繞開銀行等金融媒介,從而獨立於SWIFT系統。儘管數字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適用性仍處探索階段,但其在貿易結算、數字化貿易融資平台等領域的應用未來可期,有望改善跨境支付,為人民幣國際化注入新鮮血液。

3、助力普惠金融:豐富央行向社會公眾提供的現金形態,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數字人民幣體系將進一步降低公眾獲得金融服務的門檻,保持對廣泛羣體和各種場景的法定貨幣供應。數字人民幣“支付即結算”特性也有利於企業及有關方面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時,提高資金週轉效率。

4、支持零售支付領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數字人民幣將為公眾提供一種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可提高支付工具多樣性,有助於提升支付體系效率與安全。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