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港股互联网医疗板块受到重挫,午后跌幅进一步加大。阿里健康盘中跌超16%,京东健康跌超17%,平安好医生跌超7%。
消息面上,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历时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已正式截止。此次新增的第八十三条中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根据官方定义,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是指在药品网络交易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
以阿里健康和京东健康为代表的B2C平台就属于这样的第三方平台,目前两者均主要以“自营+平台”的模式涉及非处方药的网上零售。
政策能否落地?
由于该条例仍在修订过程中,第八十三条是否会有修改,暂时没有定论。
某医药电商平台业务负责人指出,医药电商业务模式的构建以及业务的推动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征求意见稿》此次提出的不让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这一意见在多年前就被探讨过。
也有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这个新规要等出台落地了才算数。”考虑到此次实施条例为征求意见稿,后续送审稿,正式稿的态度更为关键,参考此前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存在差异。
有医药电商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有关部门也召开了研讨会讨论上述事宜,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定最后能否落实,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三方平台还能不能自营药品?
某医药电商平台业务负责人表示,这一新政最大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了自营和第三方平台的界限,要求现在的电商平台要么纯粹进行自营药品销售业务,要么纯粹做一个第三方平台。“换言之,该政策落地后,不允许药品网络销售平台,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一位业内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目前引起了市场关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兼营第三方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误读,但实际上大多数平台的第三方业务和自营业务分别由不同公司管理,新规如果成真,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不大。
东北证券认为,此次政策若正式落地,对医药互联网板块(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整体影响有限。目前电商自营均依托线下连锁药房资质开展经营,如阿里健康线下主体为“广州五千年医药”,京东健康为“青岛安吉堂大药房”。若政策严格执行,不排除通过剥离独立公司等方式,独立运营电商自营业务的可能性。
第三方平台后续如何网上卖药?
新规落地可能意味着目前的“自营+平台”商业模式的改变。
某证券机构首席医药分析师指出,“需要从具体案例来看,例如,某一家平台,它的自营业务占95%,第三方平台业务占到5%,而这个新规一旦真的落地,基于现有的模式,该企业未来的业务模式肯定还是以自营为主,不得不把第三方的业务剥离出去。如果某一家平台的业务占比较为平均,那么政策一旦落地就会对现有模式产生影响。这也要求医药电商平台一定要看自营跟三方业务占比情况,如果两者都选的企业,后续一定要主攻一种经营模式。”
目前京东健康和阿里健康的自营占比都较大,2021年财报显示,京东健康全年收入307亿元,其中以京东大药房为主要载体的自营收入为262亿元,占比为85.34%。另外据阿里健康2022年财报,医药自营业务收入179亿元,占比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