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13日丨海通恆信(01905.HK)公吿,2022年6月13日,公司(作為賣方及原始權益人)與鑫沅資管(作為買方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訂立資產買賣協議,據此,公司同意出售,而鑫沅資管同意購買基礎資產,總價款為人民幣9.96億元。
公司已委任鑫沅資管為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其將根據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發行可於上交所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為設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公司與鑫沅資管簽訂資產買賣協議以及服務協議。
基礎資產包括(1)根據租賃合同下租賃物件出租予各承租人而對各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債權,包括自基準日(含該日)起存在的未償本金餘額、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租賃物件留購價款及其他依據租賃合同應由承租人向原始權益人償還的款項;(2)擔保前述第(1)項所述的債權相關的全部附屬擔保權益;(3)基礎資產被清收、被出售、或者被以其他方式處置所產生的回收款;(4)請求、起訴、收回、接受與基礎資產相關的全部應償付款項(不論其是否應由租賃合同項下的承租人償付)的權利;(5)來自與基礎資產相關的承諾的利益(包括但不限於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價款)以及主張基礎資產的全部權利和法律救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