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3日丨兴科蓉医药(06833.HK)发布公吿,2022年3月22日,四川兴科蓉生物科技(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股权转让协议A的买方及借款协议的贷款人)与中国股权拥有人(即执行董事黄祥彬先生之子黄智健先生,作为股权转让协议B的买方及借款交易的借款人)就收购事项各自订立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借款协议(连同根据该等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将予订立的一系列VIE合约安排),总代价最高为人民币9500万元。
根据四川兴科蓉生物科技(即买方)、担保人、卖方(即广汉火精灵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即德阳亿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德美公司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A,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向卖方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代价最高为人民币6650万元。于该公吿日期,目标公司拥有及控制德美公司的70%股权。
根据中国股权拥有人(即买方)、蒋彪先生、张敏先生、广汉浩正(作为卖方)、仁尚仁及德美公司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B,广汉浩正同意出售而中国股权拥有人同意收购仁尚仁的全部股权,代价最高为人民币2850万元。于该公吿日期,仁尚仁拥有及控制德美公司(即OPCO)的30%股权。根据四川兴科蓉生物科技与中国股权拥有人订立的借款协议,四川兴科蓉生物科技同意借出而中国股权拥有人同意借入合共人民币2850万元,是项借款仅用于收购仁尚仁(其拥有及控制德美公司的30%股权)的全部股权。由于中国的外商投资限制及许可要求,四川兴科蓉生物科技将与仁尚仁及OPCO及/或中国股权拥有人订立一系列VIE合约安排,以防止股权及价值流向OPCO的少数股东并取得OPCO的最大经济利益。
订立VIE合约安排后,仁尚仁的全部财务业绩及OPCO30%的财务业绩将于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仁尚仁将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及订立拟进行的VIE合约安排后,德美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德美公司的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