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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再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限制征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指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征求意见并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和登录使用,并通过国家建立的统一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其真实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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