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博彩業娛樂場設施不應再擴大 用地不再豁免公開競投
據《澳門電台》報道,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澳門博彩業經過20年的發展,娛樂場設施已可滿足需要,不應再擴大規模,而且按照土地法規定,博彩業發展用地不能再豁免公開競投,未來特區政府不能再直接將土地批給用作興建娛樂場。
法案建議批給期不多於10年,例外可延長最多3年,少於現有合共25年的批給期,張永春解釋過去的批給年期較長,是由於當年投得賭牌的公司需要一定時間興建賭場和綜合體,若現有承批公司投得賭牌,可以在現有設施基礎上經營,若現有承批人未能獲得批給,相關娛樂場、連同全部設備和用具,按法律規定歸特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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