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30日丨 鞍鋼股份(00347.HK)公吿,於2021年12月30日,公司與公司的控股股東鞍山鋼鐵訂立買賣協議,據此,鞍山鋼鐵已有條件同意出售,而公司已有條件同意購買鞍鋼第二發電廠,代價為人民幣11.26億元。
鞍鋼第二發電廠總共設有四台發電機組。裝機總容量645,000千瓦,運行模式為熱電聯產,設計年發電量40億千瓦時。於本公吿日期,鞍鋼第二發電廠由鞍山鋼鐵全資擁有。交割後,鞍鋼第二發電廠將由本公司全資擁有。
公司收購鞍鋼第二發電廠,一是符合公司發展戰略規劃,有利於提升公司能源保障能力;二是減少鞍鋼第二發電廠與本公司在煤氣等發電原燃料和電力產品上的互供環節,降低中間税費,減少關聯交易;三是理順資產與管理關係後,優化資源配置,有利於加快推進餘熱餘能等清潔發電產業發展,發展循環經濟,促進能源系統轉型升級,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於2021年12月30日,公司與鞍山鋼鐵的全資子公司德鄰陸港就建議於中國成立合資公司訂立合資協議。根據合資協議,公司同意以現金出資人民幣1.638億元,佔合資公司出資總額的91%,德鄰陸港同意以現金出資人民幣1620萬元,佔合資公司出資總額的9%。
成立合資公司,一是可充分發揮線上線下采購平台的資源優勢與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穩定、高效、優質的專業化採購與保障服務;通過對資訊化系統的迭代升級,可充分發揮PSCS等資訊化系統優勢,搭建供需雙方規範操作的交易平台,開展線上擇優、競價的互聯網“易購”,規避採購風險,提高採購效率;二是可充分發揮鞍產業鏈集羣的規模優勢、資源優勢與協同效應,持續提升企業的話語權,提供性價比最優的工業品。三是構建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體制機制,提升企業市場活力、動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