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9日丨藍河控股(00498.HK)公佈,繼2021年11月23日舉行覆核聆訊後,公司於2021年12月7日接獲上市委員會之信函,當中表示經考慮公司及上市科提交之所有資料(包括書面及口頭)後,上市委員會決定維持上市科之決定,即收購事項構成意圖達致保華建業上市並規避上市規則第8章項下新上市規定之一連串交易及安排其中一部分。因此,收購事項連同轉讓事項、出售事項一及出售事項二應當作一項交易處理,並構成第14.06B條所界定的反收購行動("上市委員會決定")。
董事局對上市委員會決定表示失望,並對上市委員會就反收購行動規則之判斷及詮釋提出異議。誠如要求覆核公吿所載,無論保華建業是否為公司的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均有充份證據證明保華建業進行的工程業務一直構成公司主要業務之一。舉例如於公司過往財政年度之年報,有關工程業務之披露範圍一直既詳盡又全面,猶如保華建業為公司的附屬公司。遺憾的是,上市委員會選擇無視重要事實及證據。
此外,上市委員會聲稱,考慮到單憑主要股東與董事變動之時間接近,公司控制權或實際控制權早已改變。然而,董事局認為上市委員會之結論毫無根據且存在偏見,上市委員會選擇再次忽略導致相關變動之事實及情況。
公司已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將個案轉交上市覆核委員會就上市委員會之裁決作進一步覆核。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2021年12月10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