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7日丨申萬宏源(06806.HK)公吿,2021年11月12日,申萬宏源證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於2021年10月29日做出的一審判決,判決內容如下:
(1)被吿RAAS CHINA LIMITED應於判決生效日起十日內向申萬宏源證券支付本金人民幣2億元;
(2)被吿RAAS CHINA LIMITED、被吿深圳萊士應於判決生效日起十日內向申萬宏源證券支付利息人民幣1661.89萬元,以及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以本金人民幣2億元為基數,按年利率6.4%計算的利息;
(3)被吿RAAS CHINA LIMITED應於判決生效日起十日內向申萬宏源證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65.88萬元,以及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以本金人民幣2億元為基數,按年利率9.6%計算的違約金;
(4)被吿科瑞天誠對上述第(1)至(3)項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被吿RAAS CHINA LIMITED、深圳萊士未履行上述第(1)至(3)項付款義務的,申萬宏源證券可與被吿RAAS CHINA LIMITED協議,以質押的1920萬股“上海萊士”股票及孳息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該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上述第(1)至(3)項付款義務數額的部分歸被吿RAAS CHINA LIMITED所有,不足部分由RAAS CHINA LIMITED繼續清償。
上述訴訟事項對發行人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